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914401012312453719 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32号保利发展广场48-49层 636.07(总分制) 18101895.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南京海事法院本部及连云港、南通、泰州、苏州派出法庭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 南京海事法院本部及连云港、南通、泰州、苏州派出法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日常保洁、日常维修、秩序管理、安全防护、会务保障、安检值庭、消防监控、食堂劳务及其他服务等,服务应专业、可靠,能配合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服务要求: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服务时间: 服务期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果中标人未能通过年度考核(考核要求详见商务要求中的 “验收标准与考核履约评价”) ,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贡向明、李光衿、王沛、虞登章、赵晓红、杨小凡(采购人代表)、陈思奇(采购人代表)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海事法院(机关)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8号 南京海事法院 联系人:陈思奇 联系电话:025-85359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 联系人:陈瑜 联系电话:025-83668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瑜 电话:025-8366855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JSZC-320000-SCZX-G2026-0185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