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06-04A-2026-D-F-E107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机动车遥感设备运维服务项目(2026年)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开标时间及采购文件部分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7-22 09:30:00,更正为:2026-07-24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7-22 09:30:00,更正为:2026-07-24 09:30:00。 更正位置 原文 更正后 第二章 采购需求 /1.主要商务要求/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自合同签订之日,且采购人收到发票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项目总金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30%,2026年11月30日后,供应商提交相关阶段性运维记录,经采购人服务考核(填写考核表)及收到发票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项目总金额的30%减去考核扣款(如有); 3期:支付比例20%,2027年6月30日后,供应商提交相关阶段性运维记录,经采购人服务考核(填写考核表)及收到发票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金额的20%减去考核扣款(如有); 4期:支付比例20%,完成项目总体验收,经采购人组织完成验收及收到发票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金额的20%减去考核扣款(如有)。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1期: 支付比例 45 % ,自合同签订之日,且采购人收到发票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项目总金额的 45 % ; 2期: 支付比例 20 % ,2026年11月30日后,供应商提交相关阶段性运维记录,经采购人服务考核(填写考核表)及收到发票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项目总金额的 20 % 减去考核扣款(如有); 3期: 支付比例 15 % ,2027年6月30日后,供应商提交相关阶段性运维记录,经采购人服务考核(填写考核表)及收到发票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金额的 15 % 减去考核扣款(如有); 4期: 支付比例 20% ,完成项目总体验收,经采购人组织完成验收及收到发票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金额的 20% 减去考核扣款(如有)。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需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第五章 合同文本 /

七、付款方式、时间及付款条件

本项目合同金额大写:()元整,分 4期支付。 第 1期为(预付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收到有效发票后15个日内,支付项目总金额的30%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元); 第 2期为(进度款):2026年11月30日后,乙方提交相关阶段性运维记录(2026年9月至2026年11月),经甲方服务考核(填写考核表)及收到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金额的30%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元); 第 3期为(进度款):2027年6月30日后,乙方提交相关阶段性运维记录(2026年12月至2026年6月),经甲方服务考核(填写考核表)及收到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金额的20%即大写:()元整(¥()元); 第 4期为(尾款):完成项目总体验收,经甲方组织完成验收及收到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总金额的20%即大写:()元整(¥()元)。 本项目合同金额大写:()元整,分 4期支付。 第 1期为(预付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收到有效发票后15个日内,支付 项目总金额的 45 % 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元); 第 2期为(进度款):2026年11月30日后,乙方提交相关阶段性运维记录(2026年9月至2026年11月),经甲方服务考核(填写考核表)及收到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项目总金额的 20 % 即大写:人民币()元整(¥()元); 第 3期为(进度款):2027年6月30日后,乙方提交相关阶段性运维记录(2026年12月至2026年6月),经甲方服务考核(填写考核表)及收到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项目总金额的 15 % 即大写:()元整(¥()元); 第 4期为(尾款):完成项目总体验收,经甲方组织完成验收及收到有效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项目总金额的 20% 即大写:()元整(¥()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7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 广东省中山市中山三路政府第二办公区 联系方式: 0760-88878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 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3号3幢6楼 联系方式: 0760-88113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盛菲、李涛、许锐焜、纪玩波、张焕、冯锦彬、刘榕、赵天白、陈晓婷、梁令凝、冯琳舒 电 话: 0760-88113889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8日 相关附件: 中山市机动车遥感设备运维服务项目(2026年)招标文件(2026070805).zip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docx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代理委托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