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XDW2026021 项目名称: 乌苏某单位2026年大宗物资采购项目第一包(鸡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800000 最高限价(元): 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苏某单位2026年大宗物资采购项目第一包(鸡蛋)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8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备注: 中标回避原则:共划分6个项目(分别为第一包:鸡蛋;第二包:大米、清油;第三包:水果;第四包:羊肉;第五包:禽肉;第六包:超市(发布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允许投标人参加所有项目的投标,但只允许成为一个项目的中标人。本项目按第一包至第六包的顺序评审,中标人推荐按照评审顺序推荐。投标人已在前序标项成为中标人的,在后续项目中不再推荐为中标人,但仍参与后续项目评审。中标后不得转包。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采购人需求进行供货。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07日 至 2026年07月16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28日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7月28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某单位 地 址: 乌苏市深圳路21号 联系方式: 0992-6838222、0992-6838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新德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01栋1#商业综合楼(A 、B座)B单元商务办公401室、403室、404室 联系方式: 13579981750、0991-22015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戴杰、赵旭辉 电 话: 13579981750、0991-2201537 附件信息: 乌苏某单位2026年大宗物资采购项目第一包(鸡蛋).pdf 577.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