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6XJYZGK-024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炉院街、仓房沟及长胜东街道城市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32280822 最高限价(元): 3228082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炉院街、仓房沟及长胜东街道城市物业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2280822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降尘、冰雪清运;生活垃圾清运;绿化养护、保洁及冰雪清运;其它公共服务区域保洁及垃圾清运等。需环卫保洁的道路共计91条(含新增道路37条),道路及绿化保洁总面积约159万平方米(含新增道路37.36万平方米),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结束后,经履约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续签下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期内所有合同实质性条款不得改变。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金额不低于9684246.60元/年,其中小微企业不低于5810547.96元/年,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7月08日 至 2026年07月15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29日 11: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7月29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联合采购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联合采购人牵头人合法代表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和招标活动,并代表联合采购人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其他成员: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炉院街街道办事处、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街道办事处、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胜东街道办事处负责合同签订、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资金支付和协调工作。联合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开展招标活动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炉院街街道办事处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炉院街280号 联系方式: 0991-5583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雅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339号乌鲁木齐银行大厦608室 联系方式: 0991-4825055、17799241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荣荣、杜鹏、靳圣哲 电 话: 0991-4825055、17799241609 附件信息: YZ招标文件-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炉院街、仓房沟及长胜东街道城市物业服务项目(07.08定稿).doc 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