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 目编号 : JSZC-320509-CJZB-K2026-0070 项目名称: 苏州市吴江区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教育类)项目框架协议采购 预算金额: 0.000400万元(采购包1:0.000100万元;采购包2:0.000100万元;采购包3:0.000100万元;采购包4:0.0001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以附件《残联最新康复项目汇总(2026-4)》作为相关康复项目的单价基准,在此基础上报固定折扣(即系统中的“优惠率”),固定折扣最高限价为100%,并按《关于优化调整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补助标准的通知》(苏残字〔2024〕75号)相关补助标准作为单月补助上限,后续如市残联就此文件或相关康复项目单价、时长等作相应调整,参照执行,机构原承诺的折扣予以保留。 采购需求: 适用本次框架协议的征集人:苏州市吴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适用本次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苏州市吴江区户籍 0-18 岁(不含 18 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后续如市残联发布相关文件就此服务对象范围进行调整,同步参照调整)。 采购需求:苏州市吴江区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教育类)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共分四个分包: 第一包:孤独症儿童基本康复服务; 第二包:智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 第三包: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 第四包:肢体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 是 /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 (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5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 ) 机构资质: 提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的机构需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资质的教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企业法人资质的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业务范围包括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根据所投标段内容具备:孤独症、智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肢体残疾)相关内容。康复服务机构应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资质。 2 ) 消防建设: 提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的机构消防建设应符合《苏州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实施规范( 2024 年版)》(附件二)中的消防建设达标规定: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55037-2022 )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 58 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 1000 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中建筑面积应不小于 700 平方米。 3 ) 环境要求: 提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的机构应有与受训规模相适应的独立、安全、相对稳定的房屋,并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 50 米以内无污染、噪音影响。平房有独立院落,多层建筑宜设置在三层及以下。不应与易爆、易燃等危化品生产、储存、装卸场所相邻,应远离高压线、垃圾站及大型机动车停车场。生活用房应设在建筑的底层,设有独立出入口;有独立的室外活动场地。生活用房和室外场地与其他建筑部分采取隔离措施,配备防止物体坠落设施,光照充足,通风良好。 (提供承诺函、图片等证明资料) 4 ) 人员资质: 从事教育康复的机构应至少配备 2 名相关领域康复教师(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康复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机构内职工总数的 70% (如是综合性康复 / 医疗机构,应不低于从事该类别服务人员总数的 70% )。康复专业技术人员指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教师,听力语言类别含助听器验配师。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 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苏采云系统 方式: 线上获取 售价: 0.0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7-3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2. 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3. 本项目供应商可以任意选择一个分包进行响应,也可以同时选择多个分包进行响应,兼投兼中。 4. 征集文件的获取 方式: ( 1 ) CA 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 CA 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 --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 CA 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 CA 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 CA 证书全省通用。 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 105 号狮山科技馆一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 0512-65737699 。 ( 2 )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 CA 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征集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征集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征集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 3 )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征集文件(后缀名为“ .kedt ”)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 (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 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18261002950 ; CA 技术咨询电话: 400-608-6099 ; 签章使用问题: 025-83633811 、 025-83633812 、 15380932027 、 15371015030 ;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 13914088964 ;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 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江厍路68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2-63913161 2.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联系人:潘莉莉 联系电话:0512-65238816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莉莉 电话:0512-65238816 附件: JSZC-320509-CJZB-K2026-0070征集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