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310112000260325197935-12351492
二、项目名称
区大数据中心光缆租用(2026年运维)项目(2026年9月至2027年8月)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备注 1 区大数据中心光缆租用(2026年运维2) 1509000.00元 上海闵行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颛兴东路988号 无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区大数据中心光缆租用(2026年运维2) 区大数据中心光缆租用 服务期限内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 服务期限内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 2026年9月至2027年8月 服务期限内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守军,顾青,欧阳肇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一、成交人推荐理由
经谈判小组综合评定,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合理。
二、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次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上海闵行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提供服务,理由如下:闵行区政务网络光缆链路和政务网接入专线由上海闵行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在2003年出资建设,并向闵行区提供光缆链路和政务网接入专线的租用和运维服务,由于此项目租用的基础设施服务的特殊性、唯一性和延续性,多年来闵行区按照该供应商提供的政府协议价进行采购。自2021年根据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要求,将互联网接入服务纳入集中采购品目后,区财政局将该项目采购形式批复为集中采购,区大数据中心根据该项目租用的基础设施服务的特殊性、唯一性和项目延续性,从2021年开始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基于该项目公共服务具有的特殊性、唯一性以及项目延续性作为依据,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规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闵行区大数据中心 地 址: 闵行区七莘路412号七莘大厦931室 联系方式: 021-242868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上海市闵行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闵行区秀文路600号712室 联系方式: 33882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利青 电 话: 33882697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 217.9K 采购文件附件: 区大数据中心光缆租用(2026年运维)项目(2026年9月至2027年8月).pdf 662.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