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XFJD-HQBZK-2026-A001 项目名称:湖北消防救援机动总队郑州支队2026年主副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09.9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9.9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折扣率):100%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 (折扣率) 供货地点 1 郑州消防救援机动支队驻郑单位(支队机关、勤务中队一大队、二大队)主副食采购 3108700 100%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杭州路37号郑州消防救援机动支队 2 郑州消防救援机动支队洛阳大队(平顶山驻防大队)主副食采购 1132800 100% 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香山大道洛阳消防救援机动大队(平顶山驻防大队) 3 郑州消防救援机动支队新乡大队(焦作驻防大队)主副食采购 1006900 100%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长安路焦作市森林公园新乡消防救援机动大队(焦作驻防大队) 4 郑州消防救援机动支队三门峡大队主副食采购 1334100 100%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金源晨光有色矿冶公司矿冶分公司(X024南)三门峡消防救援机动大队 5 郑州消防救援机动支队南阳大队主副食采购 1132800 100% 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五岳庙林场北南阳消防救援机动大队 6 郑州消防救援机动支队信阳大队主副食采购 1384500 100%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大别山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中心)信阳消防救援机动大队 5.1 项目概况:采购2026年度湖北消防救援机动总队郑州支队主副食品。 5.2 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 本项目共划分6个包: 包1:郑州消防救援机动支队驻郑单位(支队机关、勤务中队一大队、二大队)主副食采购; 包2:郑州消防救援机动支队洛阳大队(平顶山驻防大队)主副食采购; 包3:郑州消防救援机动支队新乡大队(焦作驻防大队)主副食采购; 包4:郑州消防救援机动支队三门峡大队主副食采购; 包5:郑州消防救援机动支队南阳大队主副食采购; 包6:郑州消防救援机动支队信阳大队主副食采购。 采购内容:为湖北消防救援机动总队郑州支队提供米面油、肉类、禽蛋类、水产海鲜类、蔬菜及水果类、奶制品类、冷冻食品类、调味品类、干货类等(不包括预制食品)主副食品配送,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供货、包装、运输、保险、装卸、检验检疫、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伴随服务等。 5.3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5.4 供货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5.5 供货地点: 包1: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杭州路37号郑州消防救援机动支队 包2: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香山大道洛阳消防救援机动大队(平顶山驻防大队) 包3:地点: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长安路焦作市森林公园新乡消防救援机动大队(焦作驻防大队) 包4:地点: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金源晨光有色矿冶公司矿冶分公司(X024南)三门峡消防救援机动大队 包5:地点: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五岳庙林场北南阳消防救援机动大队 包6:地点: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大别山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中心)信阳消防救援机动大队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服务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各供应商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3.2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3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内无涉及行贿等重大违法案件承诺书。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可以对所有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存档。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06日 至 2026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电子邮箱(wx65528291@126.com) 方式:邮箱领取。有意报名的供应商请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wx65528291@126.com(邮件需注明供应商名称、所投包段、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并致电代理机构。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室(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北塔1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4、执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本项目预算为预估金额,最终合同支付金额以供货服务期限内实际发生额为准,采购人不保证各中标供应商的供货数量与金额。 10、 说明: 供应商可针对本项目多个包段进行投标,但 同一供应商只允许中标一个包段 。 11、 特别说明 : 本项目由 四川消防 救援机动 总队 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系统推送,招标公告中采购人信息为自动生成无法修改 。 本项目实际采购人为郑州消防救援机动支队,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涉及采购人名称的均以“郑州消防救援机动支队”为准,特此说明。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消防救援机动总队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杭州路37号 联系方式:高先生18693928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北塔16楼 联系方式:陈先生0371-655282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371-65528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