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330402260560010000086-中惠-2026-24号
二、项目名称
新建上海至杭州高速铁路(南湖新丰段)征迁公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1 总价:590000(元) 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 浙江省嘉兴市秦逸路32号华隆广场1号楼17-18楼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建上海至杭州高速铁路(南湖新丰段)征迁公证服务项目 新建上海至杭州高速铁路(南湖新丰段)征迁公证服务项目 征收领域专项证据保全及配套咨询服务 供应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完善的服务团队及履约能力 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该征收项目(南湖新丰段)征迁结束 所有服务成果需及时交付,包含原始视频存证文件、现场影像资料、送达回执、审查台账、咨询记录、归档资料等全套成果,分类整理、统一归档,提交电子档+纸质备案资料,确保成果完整、规范、可溯源、可举证。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金龙,沈雯,朱国卫(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以服务招标标准收费的55%计取,单个项目招标代理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人民政府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孙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3-83022705 质疑联系人: 朱国卫 质疑联系方式: 13736441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嘉兴市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52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曾宇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5305739986 质疑联系人: 万晓峰 质疑联系方式: 0573-8272556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 地 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260号 传 真: 联 系 人: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2832019 附件信息: 新建上海至杭州高速铁路(南湖新丰段)征迁公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定稿7.28.doc 218.1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