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1000-021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交管支队采购无人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7-0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探照灯参数:高3≥0毫米修改为探照灯参数:高≥30毫米,其余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09日10时3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方式。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 址: 辽阳市白塔区中心路112号 联系方式: 0419-3303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万隆花园B区6-3号 联系方式: 0419-2986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毛女士 电 话: 0419-298655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