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编号分段

一、 项目编号

JHTX-ZFCG2026001-c01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 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 :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 ( https://zfcg.czt.zj.gov.cn/ ) 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 “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地点:政采云平台 ( https://zfcg.czt.zj.gov.cn/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 登录 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 “项目采购”,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 招标 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 “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六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 、投标地点 : 政采云平台( https://www.zcygov.cn/) 八 、开标时间 : 2026年07月02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九 、开标地点 : 金华市双龙南街 858 号金华财富大厦(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评标室)(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开标现场。)

十、 投标保证金

无 十 一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 十 二 、 其他补充事宜 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 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 1 〕 22号)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 2022〕 8 号) 已分别于 2022年1月29日 、 2022年2月1日 和 2022年 7 月 1日 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其他事项: 见招标文件 5.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 (tp:/www zizfcg 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 czt.zj. 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6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 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金华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 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联系人:姜峰 联系电话: 13905792828 0579 - 82479020 浙商银行金华分行 联系人:朱晨祥 联系电话: 15857978811 0579 - 82999581

十三、业务咨询(招标需求的疑问请向采购人询问或反映)

1. 采购单位: 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罗店镇 项目联系 人 ( 询问 ) : 金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13588651775 质疑联系人:邵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18267915043 2.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八一北街 623号B座201室 项目联系人: 邢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13516847286 质疑联系人: 浙江同欣 质疑联系方式: 0579-8256582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 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 0579-82468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