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编号
331127269210010000004-浙景泰招采(2026)007号
二、项目名称
鸬鹚乡水稻育苗基地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920696(元) 浙江弘禹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新田小区28栋三单元201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鸬鹚乡水稻育苗基地建设项目 鸬鹚乡水稻育苗基地建设项目 包含原有道路拓宽、1200 ㎡混凝土道路浇筑、330 米排水沟新建、停车场新建、挡墙新建、1168 ㎡标准化育苗大棚建设,配套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涵盖图纸及清单全部施工、成品养护、场地清理、竣工验收、缺陷修复、竣工资料编制移交、运维配合等全流程工作,同时包含采购人临时交办的项目相关配套工作 总工期 60 日历天,开工时间以采购人出具开工令日期为准 沈逢春 浙 2332013202309996 浙建安B(2013)35001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耀鹏,叶晓峰,周华芬,张根深(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林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以中标价为基数按下表工程类收费标准计取,采用差额累计法计算,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5% 100-500 1.1% 1.1% 1.0% 500-1000 0.75% 0.6% 0.6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381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景宁畲族自治县鸬鹚乡人民政府 地 址: 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鸬鹚乡鸬鹚村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陈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5869243848 质疑联系人: 刘鑫 质疑联系方式: 136467884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宝石路38号1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周雅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5988079199 质疑联系人: 梁振宇 质疑联系方式: 1570680098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团结西路59号 传 真: 联 系 人:夏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5081219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 276.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