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NBMC-20269058G

二、项目名称

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治安监控维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799821(元)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宁波高新区凌云路98号,星光路39号1-1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治安监控维护项目 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治安监控维护项目 运维范围全面覆盖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中本项目所涉及的前端所有点位、后端核心系统及配套设施等。 运维服务涵盖设备运维、系统运维、专项服务等全维度,具体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各类设备、系统及配套服务,确保运维无死角、保障无缺位。 本项目的运维服务周期自2026年8月25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成果质量必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杰,陈红峰,龚伟杰(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何科明,程军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招标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费率标准,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金额,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总报价中,并以人民币方式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199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 址: 宁波市高新区玉兰路5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吴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7738530 质疑联系人: 谢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7738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万修文、王裕挺、郑菊琴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3860503 质疑联系人: 方芳 质疑联系方式: 139683115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宁波市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9号 传 真: / 联系人 :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89288727 附件信息: NBMC-20269058G_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治安监控维护项目_最终定稿.docx 427.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