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330500263260010000087-HYHZ2026-9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市本级第一批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托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第23页,
二、采购内容
采购人零资金投入、零运维成本、零运营风险,项目产生的绿色权益归采购人所有。 采购人零资金投入、零运维成本、零运营风险,项目产生的绿色权益归成交供应商所有。 2 招标文件第24页,(一) 项目建设概况 8.特殊情形处理:因政府规划调整、公共机构建筑改造、政策变更、不可抗力等需拆除、迁移、改造项目设施的,拆除、清运、恢复、改造等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政策补贴、补偿权益优先归属采购人。 8.特殊情形处理:因政府规划调整、公共机构建筑改造、政策变更、不可抗力等需拆除、迁移、改造项目设施的,拆除、清运、恢复、改造等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政策补贴、补偿权益优先归属采购人。如光伏设备有相关补偿,补偿权益归属成交供应商。 3 招标文件第26页,(二)施工与建筑安全管控要求 (二)施工与建筑安全管控要求 ▲(二)施工与建筑安全管控要求 4 招标文件第28页,▲5.后续服务要求 5.4.成交供应商承诺开放数据端口,以便从浙江省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平台提取光伏相关数据。 5.4.成交供应商承诺开放数据端口,以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提取光伏相关数据。 5 招标文件第28页,
六、项目实施
2.履约考核:运营期15年,实行每五年履约考核。使用方于首期运营合作期满前组织履约考核,考核结果报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备案。考核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使用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具体考核办法由使用方制订) 2.履约考核:运营期15年,使用方对光伏实际年度发电量予以记录并送采购人处备案,实行每五年履约考核,经考核,若中标供应商每五年年度平均发电量低于以实际验收安装容量测算值的60%,使用方则不再与中标供应商续签本项目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 招标文件第28页,
七、服务要求
▲15年运营期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部免费运维,光伏设备质保25年,所有巡检、清洗、维修、更换、年检、技术支持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5年运营期内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全部免费运维,所有巡检、清洗、维修、更换、年检、技术支持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 招标文件第33页,5.3电费结算电量抄表计量 乙方收到丙方支付的电费款项后5日内向丙方开具发票(税率 13% ),乙方未及时出具发票的,则丙方有权相应延期支付下一期的电费。 乙方收到丙方支付的电费款项后5日内向丙方开具发票(税率 % ),乙方未及时出具发票的,则丙方有权相应延期支付下一期的电费。 8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2026年9月7日14:00时(北京时间) 2026年9月9日14:30时(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 2026年09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答疑内容: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对联合体成员的数量、资质及牵头人无具体要求。 2.本项目磋商程序按磋商文件及政采云系统程序,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进行。 3.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4.企业业绩是指本项目同类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托管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的业绩都可。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湖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湖州市行政中心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2-2397361 质疑联系人: 孔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 0572-2397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湖州市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张治中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2-2198738 质疑联系人: 何燕 质疑联系方式: 0572-219873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湖州市财政局采监处 地 址: 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 0572-2396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