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402-00019 项目名称:连山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配送服务招标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07264.23 最高限价(%):98.00 采购需求: 查看 蔬菜、蛋、干调、水产品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771394.01 最高限价(%):98.00 采购需求: 查看 蔬菜、蛋、干调、水产品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4786039.19 最高限价(%):98.00 采购需求: 查看 蔬菜、蛋、干调、水产品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4821473.88 最高限价(%):92.00 采购需求: 查看 肉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6448654.28 最高限价(%):92.00 采购需求: 查看 肉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6 预算金额(元):4884879.29 最高限价(%):92.00 采购需求: 查看 肉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7 预算金额(元):5453114.32 最高限价(%):98.00 采购需求: 查看 米、面粉、食用油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8 预算金额(元):2166520.80 最高限价(%):98.00 采购需求: 查看 奶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有包组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无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记录(近3年无行政处罚、无食品安全事故承诺函);(3)具备食材溯源能力,能接入“食安辽宁码”溯源系统,提供系统接入证明或承诺函。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14日16时30分至2026年07月2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0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标网站(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规定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四)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注册,具体规则请拨打网站联系电话。 (六)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连山区教育局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连山区政府后身) 联系方式: 田子玉 151842941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柯瑞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街天维花园1号楼 联系方式: 0429-3124288 邮箱地址: lnkrd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开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柯瑞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740408000006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鲁姗姗 电 话: 0429-312428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