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000-36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学生公寓电力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2026-07-0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因不可抗力原因,沈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已启动全市防汛一级应急响应,恶劣天气无法完成踏勘,现将项目踏勘时间变更为2026年7月16日9点00分,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4日11时5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有)。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如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5、投标人可参考《关于规范编制投标(响应)文件的提醒函》 (https:ggzy.ln.gov.cnzytz202505t20250526_5430284.html)附件所列“投标(响应)无效情形清单”,自行对照检查投标文件,避免因投标文件编制问题导致投标无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地 址: 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38号 联系方式: 82710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利星行广场901室 联系方式: 18102472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洪飞、李大鹏、陈磊、葛东兴、单浩、李琳、盛菲、李涛 电 话: 18102472030、1874244818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