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631Z3356073 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学生公寓回迁项目配套用房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6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学生公寓回迁项目配套用房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 3,9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办公用房施工 学生公寓回迁项目配套用房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960,000.00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分支机构竞争性磋商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任一证明:①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②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任一证明:①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②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③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学生公寓回迁项目配套用房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原因:本项目因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情形,因此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学生公寓回迁项目配套用房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不允许分包、转包; (6)已成功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7)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质: 1、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采购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供应商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注:1: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2:①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②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是否有效,按证书注册所在省的规定执行。对于在广东省注册的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或者已超出使用有效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8)法律法规要求的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资格性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18日 至 2026年09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3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注:9时00分开始受理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3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取线上投标方式,线上流程如下: (1)供应商访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从“政府采购供应商”处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并找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菜单,点击进入系统进行投标。(供应商如果没有广东政府采购网账号的需要提前注册,没有CA的需要提前办理,用以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电子交易→应标→项目投标”菜单,选择“未参与项目”选择要投标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在投标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若存在联合体投标,输入供应商名称关键字,查找并关联其他联合体供应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参与”完成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3)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上传完成网上投标。具体步骤详见智慧采购云平台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的操作指南中的供应商指南。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地 址: 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61、263号 联系方式: 020-22292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方式: 020-37860523/37861060/37860540/378605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琳、罗梓慧、吴佳耿、李家荣 电 话: 020-37860523/37861060/37860540/37860539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8日 相关附件: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学生公寓回迁项目配套用房工程磋商文件(2026091805).zip 施工图-学生公寓回迁项目配套用房工程.rar 工程量清单-学生公寓回迁项目配套用房工程.xlsx 工程量清单-学生公寓回迁项目配套用房工程001_202609180852.rar 磋商文件附件(含温馨提示、补充说明附件) 6073.doc 委托协议(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