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QZFCG-2026-0043.1.2BD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2026年度医用气体采购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2026年度医用气体采购项目(三次)(一包)): 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合同包(1)变更原因:中标(成交)金额显示有误、代理费收费标准有误、其它补充事宜未上传附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政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更正为: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并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6年09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 1(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2026年度医用气体采购项目(三次)(一包)):中标(成交)金额:99.90元。 现更正为: 费率(折扣率) 99.9%。 原公告的合同包 1(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2026年度医用气体采购项目(三次)(一包)):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政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 现更正为: 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299号),并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 原公告的合同包 1(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2026年度医用气体采购项目(三次)(一包)):其他补充事宜:报价说明:投标报价为费率(折扣率),中标供应商以费率(折扣率)(大写)百分之玖拾玖点玖,(小写)费率(折扣率)99.9%的投标总报价提供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2026年度医用气体采购项目(一包)的货物配送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现更正为: 报价说明:本项目 (一包) 采购预算金额¥ 2340000.00元,最高限制单价为:¥1900.00元/吨,投标单价以费率(折扣率)进行报价,中标供应商所报单价(成交价)费率为:99.9%(百分之玖拾玖点玖),成交单价为:¥1898.10元/吨。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 地址: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风电大道9号 联系方式: 0937-6982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甘肃恒远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莫高路2号阳光小区16号楼2号门店 联系方式: 15209375155 0937-5900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明春 电话: 15209375155 0937-5900178 甘肃恒远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8日 相关附件: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酒泉医院(酒泉市人民医院)2026年度医用气体采购项目(三次)中标(成交)明细.pdf (一包)报价明细表.pdf 更正公告【成交公告】9.18.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