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43418 项目名称:精细化工数字化生产与智能控制装置购置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850000.00 最高限价(元):3850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精细化工数字化生产与智能控制装置及公用工程系统装置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5日内供货、安装和调试。安装调试期间的所有配件、耗材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额外费用。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后应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及采购人的技术指标,同时免费提供培训服务及大赛技术支持直至甲方完全熟练运行设备。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4日20时00分至2026年08月0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8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锦州市松山新区典逸心洲小区55-16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备份文件用U 盘存储递交或发送至邮箱lnkllnkl@126.com,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但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携带 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解密或解密超时等无法正常参与投标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北京路二段4号 联系方式: 0416-3212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松山新区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联系方式: 0416-3727777 邮箱地址: lnkllnkl@126.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府西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7088039090000054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佟爽 电 话: 0416-372777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