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1400-0147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实地核查专项抽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7-1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中,采购人名称更改为“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4日19时5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获取采购文件后,投标供应商须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交易登录”→“免费注册”→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提交审核。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备份文件须密封,同时递交《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如供应商未递交备份文件或备份文件包封不符合要求或备份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送达的,若因此而影响评标(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中标人在中标后需要递交一正二副的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内容必须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必须采用胶装方式,不得活页装订,供应商须对响应文件装订所引起的丢页、落页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责任,未中标无需提供纸质文件)。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本项目二次报价(最终报价)需要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填报,规定时间30分钟;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最终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6、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7、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文件及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湾新区海月路4号 联系方式: 0429-3113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宜加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9-12号楼3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 0429-3235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电 话: 0429-323588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