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15135 项目名称:医疗器械药包材化妆品抽检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18000.00 最高限价(元):3518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医疗器械检验354批次,药包材容器风险监测20批次,化妆品抽检122批次。 序号 项目内容 项目具体内容 数量 预计完成全部工作时间 验收标准 服务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 1 器械检验 医疗器械检验 354批次 2026年12月20日 按照《2026年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方案》要求,按时完成样品的检验、检验结果录入系统、检验报告送出等工作。 辽宁省 2 药包材容器风险监测 药包材容器风险监测 20批次 2026年12月31日 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药包材抽检20批次,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药包材风险监测报告。 辽宁省 3 化妆品抽检 化妆品抽检 122批次 2026年11月30日 按照《2026年省本级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批次抽样和检验工作,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和总结报告。 辽宁省 具体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抽检及监测项目,并提交成果文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4.对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规定(本项目不适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在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领域需具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在药品包装材料及容器领域需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10日23时00分至2026年07月1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7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浑南区沈阳数字经济产业园K01栋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 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人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或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3.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投标人;也可在获取文件后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4.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5.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6.报价解密原则上需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若投标人因主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16号 联系方式: 024-31607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沈阳数字经济产业园K01栋1310室 联系方式: 024-31038689 邮箱地址: hzjshenyang@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贸易中心支行 账户名称: 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账号: 3301001109200079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靖 电 话: 024-3103868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