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000-3488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生物质燃料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06-2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2026年07月31日09:30分;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中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11.3内容; 3.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格式14技术规格偏离表”; 4.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中“附件3”评分细则(一)基本评分标准。 注: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0日15时2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30分钟内完成报价。 4、投标人自愿递交加密备份文件,如递交加密备份文件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递交。同时递交《投标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加密备份文件,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现场或远程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6、不参加现场开标的供应商请在邮寄备份文件前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以明确相关注意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祝家街道柏叶村306号 联系方式: 024-24791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 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云鹏、郭雪、王淑芳 电 话: 024-2282560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