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计划编号:JH26-210000-3413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NZC2026-030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中国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澄清或修改)事项 更正(澄清或修改)前 更正(澄清或修改)后 招标文件 评分细则 设计方案3 投标人应根据服务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本项目IP形象(品牌卡通)及其延伸的设计方案,方案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IP形象设计思路灵感表述,IP平面及3D效果图,IP形象所表达的寓意,IP延伸设计。 1、提供符合采购需求全面详实的有效方案和IP实物,无缺陷,得6分; 2、方案内容存在缺陷的,提供IP实物,得4分; 3、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方案中缺少上述内容中任一项内容,得2分; 4、未提供方案,得0分。 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 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 投标人应根据服务需求,结合项目实际,提供本项目IP形象(品牌卡通)及其延伸的设计方案,方案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IP形象设计思路灵感表述,IP平面及3D效果图,IP形象所表达的寓意,IP延伸设计。 1、提供符合采购需求全面详实的有效方案,无缺陷,得6分; 2、方案内容存在缺陷的,得4分; 3、方案内容存在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方案中缺少上述内容中任一项内容,得2分; 4、未提供方案,得0分。 注:缺陷是指方案内容与项目需求不一致、存在相互矛盾内容以及未针对本项目编写的任意一种情形。 不符合项目需求是指存在与本项目执行无关的内容、存在相关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不能运用的任意一种情形。 以上变更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请按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商务厅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7号 联系人:徐浩然 联系电话:1554194150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项目联系人:朱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24-88311531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07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