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681-00170 项目名称:2026年东港市城区建筑垃圾收储运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80000.00 最高限价(元):1680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1.约定范围内建筑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拆除垃圾,不含危险废物)的收集、密闭运输、转运调配服务;2.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所日常运营、维护、保洁、扬尘治理、安全管理服务;3.主管部门交办的应急清运、专项整治等配套服务;4.台账记录、信息报送、档案管理等配套管理服务。服务地点:东港市城区,北至铁路、南至海边街、东至观海路及迎宾东大街、西至光复路,覆盖城区公共区域、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无主建筑垃圾堆放点等。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10日20时00分至2026年07月1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7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及“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锁现场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也可由供应商自行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间。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东港市东港路133号 联系方式: 0145-71776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丹东鑫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东港市人民大街29-A28号 联系方式: 17641517999 邮箱地址: ddxinhe001@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支行 账户名称: 丹东鑫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66500300001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治含 电 话: 1764151799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