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按原文分段

一、项目编号

ZDZB-JH-2026-0528

二、项目名称

金普新区城市水体水质检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推荐理由 1 报价:60(%) 大连博源检测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西路30号 大连博源检测评价中心有限公司、赛斯(大连)节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大连鑫瑞隆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大连融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其中大连博源检测评价中心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齐全,检测方法明确、合理,进度计划较为科学,各类保障措施有力。 2.供应商排名和评分: 标项号 供应商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 总得分 排名 未通过资格审查原因 1 大连博源检测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通过 100.0 1 - 1 赛斯(大连)节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75.49 2 - 1 大连鑫瑞隆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通过 69.23 3 - 1 大连融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 57.57 4 - 3.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金普新区城市水体水质检测项目 金普新区城市水体水质检测项目 对金普新区城市河道水体、污水处理厂进出水、不明水体、污泥含水率、部分排水户排水等开展检测,旨在保证日常污水排放监督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省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认证附表至少包括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PH、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的检测能力。 注: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注: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中标单价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元斌,刘莹,谭钦珑(第1标项名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服务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03号 联系方式: 0411-87552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连正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凯伦国际大厦B座1001室 联系方式: 0411-87935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浩 电 话: 0411-87935996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金普新区城市水体水质检测项目7.8.docx 139.7K 中小企业声明函 475.8K